一个月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浙江调研。他强调,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前沿。要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面提高履职能力。(2015年6月16日登载自人民网文章《纪委,给纪律和规矩立威》)
通过深化“三转”,把纪律和规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纪检机关新要求。管纪律,是党章赋予纪委的权力,也是职责。聚焦主业主责,从过多的“副业”中抽身,纪委职责不清、工作发散,往往是“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同时,纪检部门既当“裁判员”,又是“参与者”,一些违纪问题得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监督执纪的效果大打折扣。
转变方式,以纪律和规矩为执纪问责标尺。党纪严于国法,管住纪律和规矩,即是抓早抓小,防止“小违纪”演变成“大违法”。有的纪检干部认为违纪都是“小节”,只要不违法即可,这种把法律当做尺子的观念,导致党纪的威严受损,也使得干部心中缺乏对党纪的敬畏,往往从逾越党纪直到踏过法律红线,都没能及时“悬崖勒马”。
以身作则,纪检干部更要守纪律守规矩。“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是从严治党的本质需要,是纪检工作的本位回归,是抓早抓小的本能体现;如何落实好“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我认为关键取决于“党员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队伍”这两个“关键少数”。把纪律挺在法律的前面是从严治党的具体化,其本质是,要求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纪律约束没有例外,表明一个共产党员必须接受“两条防线”约束,既要遵守法律底线,又要遵守党纪红线。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就是使领导干部时时接受红线检验,出汗排毒,体现的是党组织管党治党的责任和对党员干部的关心。体内无毒,才不至于腐化堕落。干部不腐、从严治党才见长效。纪委只有履行好执纪使命,老百姓才能体会从严治党。
要想加强纪律建设,就必须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的必然要求。是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认真履行的政治责任,同时也是“三转”的进一步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