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红庄重的抬头、盖红印章的文尾,本该严肃权威的“政府公文”,却不时让网民感叹“也是醉了”:有请求将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有批评食堂“菜里没有肉”的,有要求完成“罚没”与年终奖挂钩的……
不止文件内容“奇葩”,“文山”泛滥程度更是触目惊心。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全国已压缩各种文件190.8万个。按每个文件1张A4纸保守估算,连起来长度达566公里,厚度相当于50层摩天大楼。(新华网11月2日)
纵观我们身边的工作人员,开展工作时经常挂在嘴边的词语就是“请以发文为准”,很长一段时间,发文已经成了一届党委、政府对工作是否重视的评判标准,“有无文件”已经成了年终检查的重要指标之一。而有时候下级对待上级安排的工作,我们经常讲道 “请拿文件来”,群众来办事,我们也会说“上头没有文件”。看来文件的力量无穷啊。
要想治理这些滥发文件,多余文件,还得要法治的理念的形成。
一方面,要做到“文出必行”。发文是一个单位安排落实工作最重要的凭证和依据,每个单位所发的文件,如果没有做到,一定要有部门来追究责任;如果有群众拿着文件申诉,一定要按文件执行,不管当初制定的文件是否正确,执行了再追究责任也不迟。
另一方面,要加强文件出台的法治化审查。任何一个文件,不是想出即出,想发就发,而是在文件形成之前,每个单位要经过法治化、合理化的审查,主要看所出文件是否合法、合理,关键看文件是否有发出的必要,看文件的内容是否“假、大、空”,无法执行,或者通过其它的方式也可以较好地落实。只要不符合这些条件,一律不发。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推掉“文山”,用抓落实的态度推进文件的规范化、法治化。(文/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