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分析了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这是我们党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对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深远意义。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目标。《决定》强调,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这一重要论断深刻揭示了党的领导对社会主义法治的极端重要性,对我们党怎么样领导和治理国家、怎么样加强党的建设提出新要求。(《人民日报》 11月3日)
纵观当前,党中央打出了整风运动、改革深化及依法治国的一系列“组合拳”优化党建,以雷霆之势整治政党腐败,反腐全面、无死角。各地“窝案”频频被严肃查处更说明,当前中央对腐败问题中的“老鼠洞”、“狐狸窝”、“苍蝇窝”毫不手软,发现一窝端掉一窝,这为心存侥幸的腐败官员敲响了警钟。然而要知道,在严厉反腐的路上法律制度的漏洞、缺位也导致漏网之鱼的形成,反腐不能一网打尽成为遗憾事实。因此,只有反腐植入法治芯片,才能将反腐“网”织的密而不漏。
我们知道,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主要内容就是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其核心是依法治国。依法治国就是依据法律而不是个人的旨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就是要确立和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任何公民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享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将自己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法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必须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必须树立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的公信力。职权由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依法治国,无疑是将制度篱笆扎得更密更牢,不给腐败任何滋生空间,只有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营造干净良好的从政环境,全党才能传递出“清风”的味道。(文/勾恒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