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在澳门赛马会做香薰美容以及就餐,丈夫却将所有的花费以交际及礼品费名义全部在单位报销。(《新华网》,11月20日)
“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其名下可能暗藏的腐败浪费,这些年来已成“过街老鼠”,是当前公共行政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在公开制度的倒逼和舆论监督之下,降“三公”预算已是各地不可阻挡的趋势。
当前“三公”经费现象之所以受到高度关注,主要是其使用中的腐败问题很多、很严重。但却不能因此就完全否定其合理性,甚至简单地主张彻底取消“三公”经费支出,以作为治理“三公”经费问题的解决之道。事实上,“三公”经费支出有其内在的公共性和合理性,它们的支出是政府从事公共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须的,是重要的财政经费保障,故而要变取消为改革。
简要概之即为,要把公职人员出国(境)的事由、出发地目的地、行程安排、经费来源、支出金额、取得成效等情况公之于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加大公务用车监管力度,采取粘贴特殊标识、公车号码公示、车辆使用等情况向全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要将公务接待的具体安排,包括人员、吃住、陪同人员等有关情况,尤其是花销支出情况晒在阳光下,让铺张浪费没有空间,自觉接受各层面监督。
总而言之,公开透明之策并没有什么技术复杂性,非不会、不能为,乃不想为也。因此,将有利于从源头上治理“三公”经费问题的对策与透明公开对策相互配合,治理才能彻底。(文/李莫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