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云南省纪委网站消息,日前,云南德宏州对41名吸毒党员予以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其中9名国家公职人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名退休人员被开除党籍、降低待遇,30名农村党员被开除党籍。(人民网2014年12月10日)
毒品是多年以来党和国家禁令的物品,其原因是:毒品对吸毒者身心有极大的危害,毒品吮吸多了会导致“潜在致命危险的身心损害”,还会导致“精神障碍与变态”,不仅会危害社会,还会给其家庭带来巨大的损失,因此,只有远离毒品,与制毒、贩毒、售毒、乃至吸毒者作斗争才是最为明智的选择;然而,云南德宏州“佟继文、张斌、丁双强、赵骅、向兴祥”等41名吸毒党员置党纪国法而不顾,竟敢以身试法,吮吸毒品,这样的党员干部真是愚不可及,他们遭到开出党籍、降低待遇的处罚是合理的,更是合法的,人民为他们可耻,百姓为他们可恨。
吸毒必遭殃,远离更明智,曾经报播,有一“帅气的小伙子,因为毒瘾来了没有毒品可吸将指甲刀吞到胃里,不上不下痛苦不堪”;还有甚者“因为吸毒原本家庭条件不错的他不仅将家里弄得精光还四处借了不少外债,当他需要钱住院的时候,父母毅然下定了决心不再管他,即便他是独子,最终他从四楼跳下而死亡”,这样的案例举不胜举,作为党员干部应该知道得比普通百姓还要多,毒品的副作用,毒品的危害,毒品会导致吸毒者衰歇而死亡,甚者给家庭带来灭顶之灾,为何还要有令不行,有纪不遵,有诺不守呢?透过此案例说明:加强干部队伍法制教育势在必行。
作为云南这“41名吸毒党员”遭到吸毒的严惩,留给干部管理机构的是思考,留给社会的是期待,留给党员干部的是反思,留给家庭的是伤害,但愿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远离毒品,遵纪守法,用行动赢得党的重用,用意志赢得人民的尊重。(文/等得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