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12月17日发布消息: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涉嫌受贿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有江苏地方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季建业在接受组织调查期间,积极配合调查,并写出了万余字的《我的悔过书》,成为了反腐败的“典型教材”。(12月18日,环球网)
无论是从季建业悔过内容还是悔过书字迹来看,季建业的悔过书无疑都是想传递一个真心诚意悔过的信号。在表象上,季建业对自己的罪责认识十分“到位”,但公众也不必太过当真,为何呢?
其一,官员悔过书多有文采,这种悔过书也并不鲜见。曾有人将各式各样的官员悔过书归纳为六类,分别是声泪俱下型、请罪求情型、引经据典型、表功型、忆苦型及避重就轻型,而每一种型号都能找到不少人对号入座。而这些官员其中不乏一些台上大道理,台下贪污腐败的“两面派”。
其二,官员悔过动机是为了减轻处罚。只要稍微知道点法律常识之人,在量刑的时候,法官必然会考虑到被告人的认错态度,来相应的予以量刑。如果官员能够态度较好的认错,那么官员就会相应的被减轻处罚。我们就从他的被告角色来看,就可以看得出他们悔过的利己动机。
因此,官员即使悔过了,广大法官们也不能被感情蒙蔽了双眼而干扰了正常的审判理性。法律这杠天平的尺度必须一致,这也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要求。只有用公正的法律来对犯罪官员进行处理,才是维护社会公平稳定的治本之策。(文/孙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