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摘自人民网)
事业单位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中央历来高度重视社会事业发展,积极推动事业单位及其人事制度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事业单位改革做出新的部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又强调要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迫切需要以法规制度建设为抓手加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队伍建设。
一直以来,我国对党政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的规定较为明确,对事业单位要求相对模糊。新规要求,任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区别不同情况实行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并对最长任职年限作了要求,设了硬杠杠,打破了过去的“铁交椅”,推进能上能下,让为官不为者有压力,使领导人员切实担负起改革发展的重任,激发干事创业激情,使领导人员队伍成为一潭活水。同时,也可避免因领导人员长期任职,导致单位内部官僚化严重,形成“门派”、“圈子”文化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作为事业单位的直接管理者,对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提升、社会的和谐发展,具有直接地影响作用。重视加强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标准条件,规范选拔任用,从严管理监督,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施展才干创造条件,是事业单位健康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笔者认为,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抓好《管理规定》的学习培训和贯彻落实,重视加强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抓紧研究出台符合中央精神、体现行业特点、切合自身实际的具体管理办法或者实施细则,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领导人员管理制度体系。同时,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严明工作责任,依法依规管理,确保中央精神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得到有效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