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授权,军事检察院对中央军委原副主席徐才厚以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2014年10月27日,对该案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军事检察院侦查查明,徐才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晋升职务提供帮助,直接和通过家人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利,其和家人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徐才厚对受贿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此前,中共中央决定开除徐才厚党籍,中央军委决定开除徐才厚军籍、取消其上将军衔。(《人民网》,10月29日)
十八大以来,中央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韧劲狠抓党的作风建设。我党本着对法律的敬畏,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迅速、坚决惩治党内腐败,得到了全国人民的拥护。据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达8.4万人,同比增长超过三成。
“法者,天下之公器也”,用法治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用法治保障公民在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权利,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法治既是实现“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保障,也是腐败最大的敌人。反腐和法治二者之间有着较为密切的关系,一方面,随着反腐斗争的深入开展,党中央先后处理了王立军、徐才厚等一批党内、军内居高位的腐败分子,所体现的正是“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法律权威,都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都不得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法治又是反腐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准绳。只有牢牢把握住这二者之间的关系,才能更好地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工作的深入开展,才能更好地建设风清气正的社会风气和氛围,推动社会的良性循环。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改革的不断深化,法治已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拦路虎”,成为我党所必须解决的政治难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正是着眼此,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几个方面,对以法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全方位部署。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以法治守护全社会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以法治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文:奉月)